机 构 设 置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主要职责
     
主 要 职 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制订的统计工作规章、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市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方案。
    三、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组织、协调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企业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监督执行各镇(街道)、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协助管理镇(街道)统计员和市直部门、企业事业组织统计负责人以及具有中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统计人员;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出工作;组织、指导统计干部教育、业务培训。
    七、管理直属调查机构,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版权所有:高州市统计局 Copyright © 2006 gztj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 址:广东省高州市中山路59号大院 邮 编:525200
电 话:0668-6386288 传 真:0668-6389388
粤ICP备06105938号 网站制作:高州市金威电脑公司